为积极响应浙江省司法厅《关于在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司法局《关于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秩序,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,教育警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。5月24日下午,我处召开专项警示教育学习会议。
我处负责人岑维侃首先领学了上级文件的精神,对省内外公证机构、公证人员严重违法执业典型案例进行了逐一剖析点评,强调公证人员要“依法、规范、诚信执业”,牢固树立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崇法、诚信”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核心价值观。在专项警示教育学习的基础上,要以案为镜,积极对照检查反省,引以为戒,并认真开展问题剖析,自查整改,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执业。 随后,庞文明副主任带领全体工作人员一起认真学习了《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》、《公证执业理念》、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省公证员助理从业规范(试行)》、《公证员惩戒规则(试行)》等公证执业规范,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说明,号召大家明纪律、守规矩、知敬畏,牢牢把住公证执业底线
最后,岑主任就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四个方面要求:
1
政治站位
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牢记自己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业定位,突出公证公益属性,摒弃片面逐利思想;
2
思想认识
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,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要对公证职业怀有敬畏心,强化红线意识,坚守底线思维,绝不能为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;
3
自查整改
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,聚集本次公证行业严重违法执业典型案例,对照检查,查找不足、弥补不足,提升服务质量;
4
长效机制
开展一次集中讨论,结合对公证案件的专项检查,认真梳理办证流程,做好风险排查防控,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,并形成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