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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公证业务范围

2020-03-24    来源:本网站    浏览数:5246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

●合同;

●继承;

●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;

●财产分割;

●招标投标、拍卖;

●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收养关系;

●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学位、职务、职称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;

●公司章程;

●保全证据;

●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,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

●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;

●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
 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相关法律事务:

●法律、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;

●提存;

●保管遗嘱、遗产或者其他与申请办理公证事务有关的财产、物品、文书;

●代写与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;

●提供公证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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